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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24点击次数:14

关于开展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人字〔2021〕24号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一轮职称制度改革精神,按计划有秩序地开展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按照《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316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传达给本单位教职工,认真做好职称评审申报工作。

一、评审范围

1.高校教师(研究)系列:高级、中级;

2.博士考核认定副高级、硕士考核认定中级;

3.其他系列职称申报按照人事处网站发布的相关主管部门文件要求申报。

二、评审依据

1.高校教师(研究)系列职称评审及认定依据《关于印发<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院发〔2021〕109号)执行。

三、申报材料

1.材料及证件

(1)本人学历学位证书(申请考核认定职称人员只需上交学历学位证书即可);

(2)低一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及聘任文件;

(3)代表本人学术水平和业绩成果的论文、著作,获奖证书,项目立项通知书、结项通知书、成果登记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须提供原件。论文要在刊物原件的目录中醒目地标出自己的论文题目,以便核查。论文发表的刊物如改刊、更名等,应在申报材料中注明。

2.表格填写

(1)《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1式3份(附件1,用A3纸型)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审查登记表》1式2份(附件2,各单位汇总并加盖公章),附电子版;

(3)《甘肃省职称任职资格审批表》1式2份(附件3),附电子版;

(4)《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诚信承诺书》1式1份(附件4)。

3.破格晋升人员报送专题报告1式7份(用A4纸打印)。

4.申请者需将本人的申报材料装入材料袋中,材料袋用浅色布袋,并在材料袋上写明单位、姓名、拟晋升职称、晋升类型,材料清单装在材料袋中(不能粘贴)。

四、申报方式

1.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进行“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甘职改办〔2018〕23号)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316号)精神,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均使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登陆网址:http://www.gszcxt.cn,申报人也可通过省人社厅官网“职称评审”窗口登录申报)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评审(认定)、发证(不含高校教师(研究)系列)、查询,并启用电子职称证书(不含高校教师(研究)系列)。具体申报流程见“职称申报人员使用说明书”。

2.申请评审职称人员按对应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和级别进行网上申报,申请考核认定职称人员从“认定”入口按对应级别进行网上申报。

3.本次审核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人员对照职称信息系统中上传的材料,线下提交对应原件。

五、评审程序

1.成立各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小组,9月3日前完成。二级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小组由院长、党总支书记、教学副院长及本院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等组成,成员5人或7人。二级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小组成员名单需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并以正式文件报职改办备案,每单位同时报送1名职称评审工作经办人员,便于职称评审工作的有效开展。

2.申报人员所在部门初审,9月10日前完成。各单位召开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小组推荐会议,推荐结果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人事处。报送材料为本单位的推荐名单(盖公章、排序)、推荐对象的资格审批表、任职资格情况简表、审查登记表及申报材料原件。各单位要认真对照院发〔2021〕109号文件,严格审核业绩条件,确实把握不准的条件咨询校职改办,不满足评审条件的申报人员无需提交校职改办审核。对满足业绩条件的人员,由二级学院汇总名单,并经本单位职称工作推荐小组组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校职改办。同时由所在单位党总支(机关工作人员由机关党总支)对申报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师德公示,并报送加盖党总支公章的师德情况报告,于9月10日前将基本申报材料送交校职改办。9月20日前校学术委员会完成业绩材料的审核工作。

3.网上申报,9月25日前完成。师德公示无异议且经单位核查推荐者,需由单位统一填写《申报人员账户信息表》(附件5,申请评审职称人员和申请考核认定职称人员分开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与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职改办以《申报人员账户信息表》中信息为依据,分配申报人账号后,申报人员方能登录职称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各单位需9月10日前报送《申报人员账户信息表》。组织满足职称晋升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员于9月29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4.教学能力测评,10月15日前完成。经校学术委员会业绩材料审核通过的教师需参加教学能力测评,由学校质量管理处负责组织。测评办法另行通知。

5.网上审核,论文送审,10月25日前完成。校职改办成员单位将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线上联审。10月31日将关闭职称信息系统。

(1)人事处。根据评审办法对申报人员条件进行总体审核把关;负责代表性成果的校外匿名送审;负责“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审核;负责年度考核结果的审核。

(2)教务处。负责教学相关内容(教学工作量、各类专业技能竞赛、学生技能竞赛、专著、教材、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教学成果类奖励等)的审核。

(3)科技处。负责科研业绩成果(论文、项目、科研奖励、专利、创新创业竞赛)的审核。

(4)质量管理处。负责教学质量的审核。

(5)学生工作处。负责班主任工作经历及其考核结果的审核。

(6)校团委。负责“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获奖、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及指导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审核。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进行全过程监督。

6.专业组答辩,12月15日前完成。评审对象在所属专业组进行公开答辩,每位评审对象的答辩时间掌握在15-20分钟。答辩内容包括三方面:一是情况简介,答辩人简述本人任现职期间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代表性成果的主要学术观点、本专业发展最新动态等,时间不超过5分钟;二是回答命题,答辩人随机抽取1道有关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知识题进行回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三是专家提问,专业评议组专家根据答辩人的业绩材料、代表性学术成果及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进行自由提问,时间不超过10分钟。

7.组织召开高评会,12月20日前完成。专业组组长向高评会汇报本专业组评议情况,高评会对专业评议组评议通过的评审对象逐一审议、讨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评审结果,同意票数达到或超过与会专家三分之二者方为通过。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对评审进行全过程监督。

六、注意事项

1.所有业绩条件均指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业绩条件,申报人员的业绩成果均计算到申报当年9月30日为止,申报人员在该时限之后取得的业绩,可作为下次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申报人员任职年限从聘用的当月开始计算;专业技术任职总年限和现职称任职年限,均计算到职称申报当年的12月31日为止。

2.除保密专业外,其他系列(专业)在线下评审(认定)的职称资格不予认可,一经发现此类情况,将在全省范围通报。

3. 职业资格。根据省人社厅《关于明确职称与部分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甘人职〔2017〕84号)、《关于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甘人社厅发〔2021〕9号)等规定,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并聘用(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可申报高一级职称。获国际联盟、国际联合会等相关国际组织认证的,根据认证的等级,参考其他业绩认定相应层级职称。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失信惩戒

(1)师德有问题。师德有问题实行“零容忍”,对师德考核不合格者,评审实行“一票否决制”,按“连续考核合格(称职)及其以上间断的”情形对待,即申报当年之前的3个考核年度必须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2)申报造假。申报造假“一票否决”,对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按管理权限,根据或参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同时实行申报造假、弄虚作假向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通报制度。

(3)学术不端行为。省人社厅统一购买了“中国知网”的论文查重服务,供全省各单位、个人在职称工作中免费使用。未被“中国知网”收录的论文,由用人单位联系“中国知网”工作人员查重,符合查重率要求的查重报告单(核心期刊,单篇查重率低于15%;省级期刊,单篇查重率低于25%),经用人单位审核无误后,加盖本单位公章上传职称信息系统。有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文献,或者捏造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5.编制外校聘人员,岗位为教师系列,可参照相关规定参加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其他系列的人员,报学校审核后推荐至其他职称评审委员会参加评审。

6.“职称信息系统”申报通道有关闭时间限制,过期后无法进行申报,请各申报人员高度重视,确保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申报。

联 系 人:王晓晓  联系电话:7941336

附件:

1.《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审查登记表》

3.《甘肃省职称任职资格审批表》及填表说明

4.《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诚信承诺书》

5.《申报人员账户信息表》

                                    人事处

                                                    2021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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