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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近期外出返兰教职工分级分类医学留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21点击次数:0


20204

关于落实近期外出返兰教职工分级分类医学留观的通知

各单位:

为贯彻执行甘肃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落实< 甘肃省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指导意见> 有关重点人群隔离医学观察问题的补充通知》精神,按照省教育厅疫情防控要求,现就进一步推动落实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建立教职工动态管理台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及时了解外出返兰教职工情况,在前期摸排统计的基础上,精准掌握每日返兰人员及家人的健康状况、外出地点、返兰时间及医学留观情况等,建立覆盖全员的动态管理台账。各单位防疫联络员要落实好相关工作,持续做好“日报告”制度,及时向学校人事处报备当日返兰教职工相关情况。

2.实施分级分类的医学留观。各单位负责人要及时告知来自省外高风险区的返兰人员及来自省内外中风险区且不能提供健康证明的返兰人员坚持单人单间居家隔离 14 天;对能够提供健康证明的来自省内外中风险区的返兰人员及来自省内外低风险区的返兰人员要进行信息登记和健康监测。

3.加强教职员工的分类管理。近期外出返兰教职工要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自抵达兰州之日起,须主动向本单位负责人电话报告详细信息,配合本单位防疫联络员做好相关信息统计工作,并自觉接受医学留观,不外出、不走动、不串门。未返兰教职工要合理安排行程,做好返校准备并留足医学留观时间,于2月25日前返校。各单位要科学合理调配疫情防控人员,杜绝居家隔离观察的教职员工参加一线疫情防控工作。

人事处 2020年2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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